Fehn

世上歡愉不過轉瞬一夢。

 

評 愿黑暗陪伴你/黑星(LMSS)


 原文:lofter貼吧


翻到舊日(2014)的評論。這是一篇為履行承諾(我樂意為作者)而寫的個人評論──或更接近於一份寫作上的建議參考。叨叨絮絮也有數千字,順帶藉此處備份一下。

就是提醒一下,雖然我本身不太吃Snarry以外的創作,但對其他CP的平行世界觀沒什麼意見。請隨個人好惡自行避雷



評 愿黑暗陪伴你/黑星(LMSS)

先不谈这两人之间为什麼会有这种真诚的像是爱情的感情。我对这个配对的了解与阅读量原先就不多,而且多半建立在更年长……甚至於中年的互动印象上。

首先,来说说缺点吧。底下是从写作者的视角来针对文本给予的建言,你可以觉得与个人美感不符,也可以参考一下。当然,我想这些建议不会和客观评估的差距太远,毕竟是我拿了自己作考量。设想在面对这样一个情节和题材时会如何取舍。

主要的问题基本在结构上。

老马尔福的戏份实在太长了。我复制了整篇文贴到WORD里头,以便统计。统计出来的结果,嗯,跟实际阅读后所留下的印象几乎没什麼误差。此文八千四百多字,扣除卢修斯有出来打酱油的片段,老马尔福至少和西弗勒斯一路谈了有五千五左右的篇幅。

我的实感和预估都没错,它占据了全文的三分之二。很重。存在感强到几乎冲散了你首尾的巧妙设计。

先来谈谈这中段本身。你说这麼作的问题在哪,嗯,不提几分之几的比例,我就单说这五千多字的字数。

其实我在阅读时一直有种站在家主视角的「根本不用跟他谈那麼多」的轻微违和感。这种大篇幅的谈话首先不适合在宴会场合直白地展开(人多保密太不方便……你永远得提防各种别有居心者/宴会没人想来找主人攀谈吗?事实上就算放出了独子,他应该仍旧超级忙),再者,对一个你想斩断和儿子恋情的对象,不必吐露那麼多……甚至教导他去看各种现象。这比较像对继承人的指点。

当然,我猜测作者可能写得很顺而且觉得该讲的都讲一讲於是……最终就都留下来了。而它也并不是没有作用,里头的信息好比有了未来的妻子,还有让读者理解当下的局势之类。

以上你自然可以有别的想法。每个人审美和想法不同,我这里提出的只是一家之言。

只是呢,无论你具有什麼样的视角,花费五千多字来让一名理性的悟性不低的自卑年轻人知难而退……它真的太长了。长到和其带来的功能并不成很好的比例。如果三千字是要扔手帕进行传统的决斗的话倒是合理,而且会很好看。虽然这种情节我怎想都只有将其中一人替换成小天狼星才能成立。

说到底,老马尔福只是名次要人物。他在文本中的功能应当就是出来拆散一对鸳鸳,那麼达到这功能之后他就该技巧性地滚蛋了,除非后续仍有需要,不然你让他像个村长一直喧宾夺主地开口,那会是《马尔福家主的展望》,当他变成了主人公(而且是很多话想说的那种),你就可以让他这麼话痨。

但他不是,你的文名和主旨都让你应该著重在二名主要人物上头,而不是放在马尔福家的家业历史和未来这样的事上头。

说白一点,老马尔福的功能就是滚筒卫生纸,当你只需要两张擦手时,不要让它整卷扯开滚上十分钟还没完。这样你本来想让人家注意到,啊,你手上沾了很像血迹的蕃茄酱,最后也免不了会留下强烈的「这人搞得满地卫生纸」的印象。

只要让读者知道他的看法和期望,未婚妻什麼的点一两句就够了。那本并不该是重点。

甚至於谈论的情势或说家族延续所需考量的心计手段……在此文中显得有点天真可爱我就不提了。毕竟HP系列本身的调性差不多,而且要是作者很擅长这手我也会觉得满可怕的。那会超出我对写作者本身的印象。

在老马尔福棒打鸳鸳部份,我个人建议直接砍半,缩减到三千字(甚至二千)足矣。多了就变他主场,虽然那的确是他家,但在这篇文里他应当和某个路过宴会厅不小心绊倒你的主要人物的路人没两样。如果他没有要插入这段感情一起来三人纠葛,那就只是个脸上写著「我的功能是给此文提供转折」的家伙,不多也不少。

取而代之的你想放西弗勒斯的回忆心情甚至一些小插曲(当然是有一定作用的,表现情绪或者勾起对另一人的想法)都可以,别让焦点都跑到次要人物的谈话上头。不然那是很危险的。就像前面提到,你前头不足一千字的开头和不足两千字的收尾被中间那些篇幅隔开,那就是两人站在长江头尾在对唱,只有风知晓了他们的想望。

如同我说的,这麼做差点毁了你的精心设计。那麼来吧,倒吃甘蔗应该是比较开心的,现在来谈谈我见到的优点。

作者的行文首尾给我一种乾脆俐落的印象。这种近乎爽快的俐落表现在对话,还有人物的情感变化上头。写文最怕什麼都想留著。这个很好,那个很好,但全都加在一起份量和搭配可能就显得不太好。在这方面我很喜欢这篇文的首尾,下刀的手法刚刚好。

我猜想这两部份是一起完成的,因为它们之间有著呼应,在叙事时间上形成了倒叙。而作者在这两处使用文字很适合此一选择。

我特别喜欢这些部份。无论是起始的:


“因为我们正如履薄冰。”


他的目光几乎就要将他穿透,紧接着是一声嘲讽的冷笑:“你竟害怕陨落。”


该死,我害怕的是你的陨落。“是的,我怕。”




“有一天你会后悔这个决定,西弗勒斯,这毫无疑问。”当他走到门口,男人在自己的身后这样说道。


“那我们就等那一天。”他最后说。



或者是结尾处的:


他僵在原地,因为他看到西弗勒斯已经收拾好了行囊。


卢修斯冷冷的笑了,他垂下头,无奈的坐到一边的椅子上:“很好,西弗勒斯。如果是昨天,你还会对我说你最珍贵的宝物就在马尔福庄园。而现在,你想逃了。”


“人有的时候总会说些傻话。”


“为什么?”卢修斯没有理会西弗勒斯的嘲讽,他低下头,握紧手杖,“为什么今天一切都变了。”


“因为我们正如履薄冰。”







当西弗勒斯提着小皮箱离开马尔福庄园的时候,夜幕几乎垂下了。他抬起头。看着漫天无边的黑暗,寻找三年级的时候卢修斯对他说过的那颗黑色星辰。


那时候的卢修斯总会信誓旦旦的对西弗勒斯说,天上有一颗像他一样的黑星,是漫天繁星中最耀眼的一颗。而西弗勒斯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了好几岁的男孩,总会嘲讽的问他:“黑色星星怎么发光呢?”


“漫天的黑暗就是他的光芒,你看不到它,但它却是最耀眼的一颗。”卢修斯这样对他说。




这是西弗勒斯记忆中最珍贵的也是两人之间唯一的情话。他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感受这片黑暗。


夜晚的黑星有最耀眼的光芒,
卢修斯,我只愿黑暗陪伴你。


这些文字所交织成的文句都特别特别的漂亮。我完全不想撷取单句,它们就应该这样一起出现……当中所具有的力量简直强大得难以言喻。在美的领域里,强大,而且非常吸引人。

要驾驭这种情话也是要有功力的。表达一有不慎就会苏掉,或者俗烂──因为最近又在挑耳机,所以请容我用这种比喻方式解释。挑耳机时搭配随身讯源会考量两者的冷暖属性,冷加暖是不错的选择。就像此文的搭配。

《愿黑暗陪伴你》的氛围是一团清冷的寒雾。作为开始与结束,两处之间人物的对话也显得简练且锋利。这种风格总要让我时不时想到冷硬派推理小说。而“因为我们正如履薄冰。”这个句子使它形成了一条衔尾蛇,好像绕了一圈,却又彷佛没有真正起始的原点;当然我们都知道那个点在西弗勒斯离开马尔福庄园的那刻,此处自是感受上的说法。

但思及细处我又不想夸奖这文冷暖平衡好了。它的暖只是为了让冬雪更加严酷。剥开那个看似暖调的情话,实际上只有那麼小的一个核心带著甜味。黑暗的星子,溢满苍芎的漆黑,那一片黑暗就是它的光芒。这种温馨的如碎片一般细小的回忆随即被最终那句结语虐到深处有怨尤:


“夜晚的黑星有最耀眼的光芒,卢修斯,我只愿黑暗陪伴你。”


直想问作者你的人性呢?还能愉快地一起玩耍吗?要多俗烂也俗不起来啊炭火马上就被冰锥直接撞熄。另外底下这句子没说出口的部份堪称此文最大虐点之二:


该死,我害怕的是你的陨落。“是的,我怕。”


除此之外还有那个就我们等那一天什麼的。作为被作者一起拉著站在上帝视角的读者只想骂等个x,他才不会后悔。这麼做要的就是个不后悔。

要命。这种时分重读真是虐煞我也。虽然各种不觉得这两人年轻时代轨迹的重合会有好下场,不过这般近距离直接感受到人物内心又是一回事。但是作为一篇短文要的就是这种又痛又虐又爽快的锐利。将首尾直接单独拉出来看真是冷冷暖冷冷冷得无比酸爽。

是以我感到得再重申一次,中间那段转折对这形式的文本和它自身存在都太长了,晋江入V充水分赚点钱再用它。以你的力道和笔法不该让这种隔著千山万水的呼应出现,快把老马尔福的话阉了,然后这篇理当更短的短文,它也就趋於圆满了。

最后一提,短篇的时地人最好尽可能单纯。因为切换之间你得费去字数衔接,单个描写也是。重心就放在二人身上,其他都是过往云烟,连个重要的次要人物都只能给予最少的篇幅,不然会过重,抢去戏份。

作者应该是具有些写作才能的。知道语言节奏掌握,也知道头尾的设计会制造怎样的效果,另外文名又呼应著结尾,在人物的摹写上也不失水平,总结下来,这些点做得不错;中规中矩的部份也有,像是醒来的地方,还有那一长段老马尔福。

这里讲点题外话。如果想继续增进写作技巧,我的建议是多看点欧美的类型小说(特别是推理),我总觉得你的言语特色适合朝这种方向发展。去看看布局,去看看情节的细处,然后特别注意一下结构。看看事件的头中尾篇幅份量,时间性,参与人物,以及它是如何开始又如何结束的。

最后,如果你觉得我在缺点的部份比优点部份说得长些(扣除引用),那也是没错的。不过不是因为表达缺点时的感情比较强烈,而是我总要解释得觉得能让人彻底懂了要表达的意思,不然其实我也只想简简单单打个两百字解决的。就是这样。

續:

嗯我看出来了,关於可能不是很有经验这点。你需要经验,但是同时也需要大量阅读。

直接给你书单:
https://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337339372_1_1.html 《阿西莫夫谈写作》

上头这个多读几遍,读完再去看看《卜洛克的小说学堂》,如果能找到。其实单就阿西莫夫的就很够了。不仅他给的多,也同时因为在这个阶段,你需要的还是同步累积自己的体验才能很快地跟上/了悟他到底在说什麼。总之在我眼中,那些建言仍然是宝库。甚至连它们的表达形式都是。

还有我躺著模模糊糊之际也想到一些没说到的。看你提到了正好一并解决。


我希望大家看到马尔福在说服西弗勒斯的时候用的不是强制性的命令手段,而是试图让西弗勒斯站在他的角度看这一切,继而让接下来的一切都变得容易


睡著前我脑中又回想起你的处理角度,当下浮现了一句话:有钱人……和你想的不一样。这是说,一个有权有钱(通常两者并存)的人,他处理事情起来不会那麼长篇劝说,依你的构思可行,但是他的力下得太重。这是我觉得奇异的地方。

当记得老马尔福不是一无所有只能靠口才说服人的存在。当你可以很轻易地弹指就动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时候,你不必这样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就为了好好让人知难而退。当你有了这样的权势,以及能力,思维方式势必不一样。就像小学生觉得考七十分可能会挨揍,肮脏的大人就会想著:「直接拿七十万给校长就没事。」我说的是这个。

他对ss的姿态首先,会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视角。而不是更平等地导览一切给他听。他真正要讲的就三件事:1.我知道你们那点事 2.我也希望我儿子幸福但他注定要牺牲的 3.你造我也有我的难处 其实第三点轻描淡写点到为止就够了,两人都是聪明人,不用作完整个村庄的导览也能瞧见某户人家屋顶冒著黑烟显然烧起来了该去救火。

提供一个很简单的思维逻辑:就一般社会和历史上的那些事件来看吧,如果老马尔福所受到的教育以及他个人都偏好采用这种方式的话,他家说实在,也根本撑不到这代。

所以你该想想的不是你希望怎麼作,而是「这个人物为什麼要照我希望的作」,继而「我能怎样给他理由照我想要的去作」。只有当动机合理的时候,才能让人物走一下你想安排的路。(不过他也不会规矩太久,真是调皮)

以这家人来说,我也不觉得(就算真的有可能是)他爱上ss了就会给他娓娓道来那麼多。一个拥有那麼多的人,能相信的只有自己。只要在脑中试想一下,想像一个外头满布猛兽和土狼以及自觉鬣狗的刺猬之类存在的草食动物区,你就能知道要维持手中世界的和谐和秩序,得要付出多少心力。

就算剥去了这些现实不去考量,一个上对下,长对幼的阶级,在面对一名外人时,他会是怎样的态度?

至少我觉得会像是面对一条红萝卜。外头随便还躺著千百条,甚至在他眼中和黄瓜没什麼区别,同是不高兴就随时能扔去榨汁的那种。

你能善意地面对一条红萝卜,但不会到达这种给它指出家里温室在哪你为什麼要盖它的高度。指点能介绍谁谁,那还都该是暗示「你离开就能得到这些」的手段。

大概是这样吧,我的理解。

顺带,甚至从你这篇文里,我能(隐约)看出的是作者习惯的态度,而不是老马尔福的。写文往往反应创作者自身的思维逻辑和世界观,程度只能小於不能高於自己的所有。

熟练的经验丰富而且有一定能力的创作者可以隐藏,但刚开始必然因惯性思维和无意识也无余裕留藏而暴露得多。你知道些什麼,对世界的态度,甚至於你的心性……都会显露出来。

当然这是题外话了,只是说一下我看得很乐。


瞧我也说著又忘了提,另外还有这部份:


当时写的时候也的确有点写顺了就拖拖拉拉的写了下去……其实如果后来我不及时收住这个部分还会更长……我写文总是有这个毛病,写着写着就会主次不分了。


这就是为什麼你需要大纲。唯有稳固的大纲才能拉回一名创作者的信马由韁。小说不比散文,尤其在汉语使用者的世界,随兴所至是被允许的,我从小到大的作文没被说过闲扯太远,即使已经绕了世界一圈,不像逻辑缜密的某些国家的人,很快地就能分章分节排出次序的一二三四五。但人家写作也仍是盖房子一样的,地基钢筋水泥哪个也没少。

以这篇文为例。我至少会有份这样的笔记(习惯以后对於短篇你也能只记在脑内,但中长篇一定得记下):


1.开头(呼应结尾)
2.SS和LM互动 
3.SS和AM对话(插曲1-2?) 
4.SS和LM冲突 
5.SS离开(对照起始)



上头加注著各种想到的短语,句子和可能用到的元素。或者标示「很重要!」之类的。先有了这样的基础,然后再盘算著整体该给每个段落多少字数,最起码要确认大致比例。然后再试感觉(你的写作直觉)调整。

随兴所至很容易就会毁坏结构。等到你发现织错图样时,一张毯子已经完成了,再去改动只能更费力气。你想改掉的地方依旧环环相扣,还有一个人的能力要解决他以同等能力所造成的问题,势必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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